黑龙江省绥芬河—穆棱经济合作区一期完成规划审批手续,即将破土
2006-03-15 11:28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记者于近日从穆棱市政府驻绥芬河办事处了解到,绥芬河—穆棱经济合作区一期100万平方米的规划审批手续已于日前完成,土地征用在本月内完成。至此,运作一年多的绥—穆经济合作区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绥—穆经济合作区是2004年绥芬河市与穆棱市发挥互补优势,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设立的区域性经济合作区。绥芬河市为了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的加工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但因受到土地资源的限制,必须强化控管粗放型、低附加值木材加工企业。而穆棱市具有很多的闲置土地,丰富的能源、林业产业基础和剩余劳动力。因此,两市合作,实施优势互补,同步开放,建立一体化发展的“板块经济”,以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游动,整合优化产业布局。这样,绥芬河扩大发展空间和外延范围,为其发展提供外围基础和出口加工基地;穆棱则承接和发挥绥芬河口岸的外溢效应,进而全力打造沿301国道对俄贸易加工带。

  绥—穆经济合作区距绥芬河市70公里,位于穆棱市下城子镇,紧邻下城子(边境)大贸工区,总面积250万平方米,是一个以木材加工产业群为特色的对俄加工贸易产业集群,重点承接绥芬河市产业扩张和产业转移。经济合作区分为精深加工区、粗加工区、服务区、成品交易市场等。经济合作区内设有工商、税务、金融等服务部门。

  为了快速推进绥—穆经济合作区建设,穆棱市提出“借口岸光,打俄罗斯牌”的口号,发挥毗邻口岸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具有穆棱特色的“临岸(绥芬河口岸)经济”,重点建设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今年将完成通水、通路、通电等“七通一平”工作。

  绥—穆经济合作区的优惠政策吸引了企业的目光,落户经济合作区内的企业,土地无偿使用30年,前3年免征地方税收,第四年到第六年地方税减半征收,征收款项全部用于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有两家粗加工企业准备在经济合作区内建厂,一家准备用地6万平方米,另一家准备用地2万平方米。目前,这两家企业的厂址已基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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