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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法院规范视礼仪树形象 (黑龙江)
2005-11-07 08:28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摘编
内容分类:
新闻
自今年初以来,绥芬河市法院推出了《工作人员礼仪规范》,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礼仪规范教育。
该教育活动从仪容仪表,日常办公,待人接物,法庭用语,庭审秩序以及法警押解、看管、安全检查等20多个方面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举止行为,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有损法院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在这部礼仪规范中被禁止;而对在立案信访“窗口”的法官,接待群众除了要做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等这些必备的礼仪外,还特别提出不能在服务窗口聚堆聊天、嬉笑打闹、玩电脑,严格法庭用语,维护庭审秩序,保持司法中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该院将法院工作人员在自学的基础上,结合收看教学录像带等多种活动方式,培养工作人员讲规范、懂礼仪、爱文明的良好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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