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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中文标签10月起有新规定(黑龙江)
2005-07-29 13:09   

 
  买过进口食品的市民可能都注意到,一些中文标签小如“邮票”,内容也过于简略。而随着食品标签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从10月份开始实施,这种现象将得到改变。 

  记者今天在一些超市看到,大多数进口食品标识清晰,一目了然。不过,也有个别食品或者中文标签贴得非常隐蔽,或者字体太小,无法辩识。而从今年10月1号开始,这样的标注方式就过不了关了。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食品外包装大于20平方厘米的,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食品标签中如果同时使用外文,必须和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且不得大于相应汉字。进口食品除了标示原产地外,还须标明其中国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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