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支农八千万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农业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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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19 15:50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十五”期间,全市财政支出支农资金832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5%。期间,我市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重点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上,实行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并举,有力推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使农村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十五”期间,全市财政支农投入资金4674万元,直接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一是重点实施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工程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金家沟水库建成投入使用,投资220万元对黑瞎子峙河综合治理,使该河道防洪能力由3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筹集资金90多万元,为农村修建蓄水池、打深水井、铺设自来水管道,解决了5个村吃水难问题。二是坚持发展生态农业,优先扶持绿色、有机食品和无公害产品基地建设;筹措资金重点支持农业财源产业化项目,在信息服务上给予全力支持,积极引导各产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投入22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对俄战略升级,投入186万元建成丽泽湖农业观光小区及果菜仓储基地、绥芬河镇提子基地和阜宁镇建设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基地,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0公顷等一批农业项目都建成、投产、见效。三是抓龙头企业发展,实行资金、政策双向引导,着力扶持集产、加、销为一体的产业化龙头,形成“公司+农户”的集团开发模式。四是抓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以农业科技示范园为依托,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放在突出位置扶持,每年市财政在预算中安排10万元资金,先后引进了日本草莓等十几个优良新品种。
“十五”期间,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要求,突出抓了“四大工程”。一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工程,加强资源保护,专款专用,有效地保护公益林区森林资源。二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依托口岸优势,加大我市劳动力转移力度,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走出土地,走出国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转移农村劳动力达42%,培养了一批懂俄语的新型农民。同时,农民购买农具、购买计算机、出国务农和经商均给予补贴,对种养殖户给予贴息贷款等,农村劳动力实现成功转移。三是实施扶贫开发工程,“十五”期间,市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6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扶贫、卫生、种养业等项目,改善了贫困农民的生活,发展了农村经济。四是抓好农业示范工程,以全省农业财政工作联系点为中心,抓住一点,带动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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