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在牡丹江绥芬河市调研粮食出口 企业建议国家适度增加我省对俄大米出口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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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07 11:44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2月27日,国家商务部外贸司处长朱咏、外贸司贸易制度处副处长耿协威由省商务厅副厅长康翰卿的陪同,在市政府五楼会议室与我省30多家边贸粮食出口企业代表座谈。
商务部此行是对我国粮食出口情况进行调研,活动中将走访吉林省和我省等地,我市是在我省调研的第一站。
会上,副市长张绍武介绍了我市外贸出口情况,省商务厅领导向商务部领导汇报了黑龙江省大米出口情况。
我省边贸大米主要出口俄罗斯。目前已占俄罗斯进口大米市场的一半多。据海关统计,1999年至2005年的7年间,我省累计对俄出口大米116万吨,是前8年累计出口量的19倍。我省有20多个市县,40多个边贸企业直接经营大米出口业务,包括精米、陈米、碎米、糯米等品种。通过边贸大米出口,能够减少库存积压,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卖粮难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市龙江商联公司负责人和东宁、鸡西、密山、黑河、同江等地大米出口企业代表就各自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国家粮食出口政策不稳定,给边贸大米出口带来一系列问题,表现在:国家调整粮食出口政策使我省边贸企业遭受损失,贸易额大幅度下降;边贸大米出口配额量减少,使长期与俄罗斯建立的供货关系受到影响;国家调整粮食出口政策,使边境口岸的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2003年,国家突然禁止大米出口时,我省大米出口企业已累计签订大米出口合同近40万吨,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暂停出口政策持续了7个月,造成企业库存大米部分变质;中方企业不能履约,又遭到俄罗斯商人索赔,经济、信誉都受到损害。国家边贸大米出口配额减少到原来的十分之一,使我省从2000年建立起的对俄大米供货的主渠道位置受到冲击,影响了边境贸易及地方经济的发展。
大家纷纷建议国家尽早安排年度边贸大米出口配额,避免有效时间短导致出口货源紧张和集中出口造成国外市场价格下跌带来的损失;建议国家适度增加我省对俄边贸大米出口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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