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绥芬河车船使用税增收翻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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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11 09:48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记者从地税局了解到,截至11月20日,车船使用税入库实现88.3万元,超额完成增收1倍的工作目标,同比增长108.7%,创历史最好水平。今年公车改革后私家车增多,税款足额上缴和税务部门及相关部门全力配合,避免偷漏税现象发生是车船使用税增收的主要原因。
自去年公车改革以来,各党政机关购车领导带头缴纳车船使用税,避免了过去的“说情税”、“关系税”。而我市因贸易而兴,许多公司、木材加工企业、发包处等用车量非常多。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市共有各类汽车6000余辆,在我省甚至全国人均拥有小汽车量位居前列,其中包括许多外地牌照的汽车,汽车数量增多,扩大了税源。
地税部门与运管站实行捆绑式管理,“先税后费”使车船使用税从源泉得到了控制,与交警部门配合,实行“先税后检”,使车船使用税入库率大幅度提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纳税人缴费意识提高。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仅两周征收各类车辆800辆,入库税款31.4万元,实行限期纳税,逾期予以处罚,主动申报率大幅度上升。截至11月20日,累计入库税款同比增长2.1倍。通过以上措施,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率大幅度提高,避免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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